阳坝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镇区街道、农贸市场秩序的通告

文摘   2024-11-19 21:31   甘肃  


为进一步加强阳坝镇街区市容市貌管理,提升街道精细化管理水平,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干净、整齐、有序、舒适、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解决临时摊贩(流动商贩)占用道路经营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摊贩将摊点摆放在阳坝镇农贸市场院内镇区道路、人行道、巷道等区域内,禁止占道经营、堆物作业,门店经营者须进店经营。


二、所有车辆一律规范停放在停车区,不得在临时摆摊区及周边道路乱停乱放,不得影响交通秩序和行人通行,不得妨碍公共安全。


三、临街商场、门店等应主动履行“门前五包”(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绿化管护、包外观形象、包文明行为)责任制,维护好各自门店前的环境卫生,严禁侵占公共通道、盲道及其他公共区域堆放货物、展销商品、加工生产和乱贴乱挂等。

四、所有经营者自备垃圾收集容器,摆卖结束后自觉将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点,严禁随意投放,不得污染环境卫生,不得扰民,不得损坏摆摊区内的基础设施,不得私搭乱建,不得以任何形式乱占摊位,自觉维护各自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五、由镇政府牵头,联合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队,对临时摊位实施市场化管理,进行不定期巡视,劝导违规商贩,对屡次违规者依法进行处理。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希望各商贩积极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和镇容管理的有关规定。




                               康县阳坝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监制:陈维林

审核:尹新玉

编辑:刘磊珣

康县阳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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