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巴塘县全面实行野外动火“双报制”,筑牢安全防线

文摘   2024-11-16 19:05   四川  

巴塘县全面实行野外动火“双报制”,筑牢安全防线



为进一步规范野外动火作业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范遏制人为森林草原火灾,现制定甘孜州野外动火扫码报备和违规动火举报制度(以下简称野外动火“双报制”)。


一、野外动火扫码报备制度

(一)统一赋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制发“甘孜州野外动火双报二维码”,在可能涉及的野外动火作业点位,如林(牧)区施工工地、营地等广泛张贴。

(二)扫码报备。凡进行野外动火作业一律实行动火作业报备制。动火作业报备范围包括野外生产用火、民事动火、计划烧除、民俗用火等。动火作业前由操作人员进行“甘孜州动火作业报备二维码”扫码登记,并根据弹窗提示如实填写基本信息,上传县级人民政府委托的林草主管部门或赋权乡(镇)人民政府批准野外动火作业的佐证材料,做到“应扫必扫,应报必报” 。  

(三)用火报备。填报成功后,方可动火作业,违规野外动火,系统提示告诫,推送相关信息人员核查处置。动火报备信息通过动火作业报备平台,以手机短信形式自动向用火作业点位所属乡(镇)负责人或所属县(市)林草局分管负责人推送。

(四)现场巡查。乡(镇)负责人前往现场或安排人员到现场巡查是否配备安全员全过程管控、动火工器具本体是否安全、是否开展风险识别、是否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是否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是否落实防火隔绝措施。县(市)林草局分管领导前往现场核查或安排人员前往现场核查。

(五)现场处置。经核查,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叫停整改,直至整改完成后再进行动火扫码报备。行业监管部门或赋权的乡(镇)人民政府应依法依规对违规野外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处罚。核查人员要在系统内反馈整改情况。

二、野外违规动火举报制度

(一)举报受理。一是举报人可通过扫码举报,根据扫码后弹窗提示如实填写举报信息,生成举报工单,工单将自动推送相关部门及单位进行预警。二是举报人可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举报野外违法违规动火作业情形。

(二)线索核查。系统将根据举报时自动定位生成举报信息并推送预警至所属乡(镇)和县(市)林草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或赋权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

(三)举报奖惩。经核查后,对举报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违法违规企业(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注意!注意!

动火报备不等同于动火审批

一定要坚持先审批后报备


来源:县森防指办

审核:李霞

责编:敖梅

编辑: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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