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1人)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预拘留执行公告

时尚   2025-01-08 18:51   辽宁  

文  字 | 王汉雄

美  编 | 李双徽

审  核 | 崔春良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预拘留执行公告


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决定对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拒不申报财产及申报财产不实等行为的张玉春等20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对张玉春等20名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正告预拘留被执行人自公告发布十五日内尽快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对构成犯罪的,将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特此公告。


附: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


联系方式:

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82787168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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