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扫黑办关于征集“村霸”“乡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文摘
2024-10-31 16:47
云南
丽江市古城区扫黑办
关于征集“村霸”“乡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持续深入开展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效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丽江市古城区扫黑办面向社会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采取贿赂、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群众、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二)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干扰基层组织工作、妨碍基层干部行使职权、危害基层干部人身安全、欺压群众的黑恶势力。(三)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资产、垄断农村资源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在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搬迁中以各种名义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众性上访的黑恶势力或违法犯罪行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黑恶势力,聚众“打砸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四)在商贸集市、旅游景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筑材料经营相对集中的区域或场所欺行霸市、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的“街霸”等黑恶势力。(五)在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拥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强拆、随意殴打群众、煽动闹事的“市霸”等黑恶势力。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举报人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按照《丽江市关于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规定,可兑现1至4万元不等的奖金。
丽江市古城区扫黑办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扫黑办(古城区政府大院,福慧路442号),丽江市古城区线索核查中心(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雪山路412号),举报电话:0888-5399731。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吉庆路28号),举报电话:110、0888—5152731。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0888—5162877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888—5332910
终审/邓朝斌 二审/田培政 初审/和云山 校对/付白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