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逐渐变冷,很多职业人群会从事低温作业。作为寒冷季节里一种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低温环境作业可对劳动者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在低温环境下工作、无取暖设施的作业人员要格外注意低温作业的职业保护。
根据我国《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24—2010)和《低温作业分级》(GB/T 14440—2021)等标准的规定,作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气温≤5℃的作业即为低温作业。
低温作业可致职业病
国家卫健委2013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规定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职业性冻伤。
职业性冻伤的定义及诊断:根据明确的在低于0℃的寒冷环境作业史,或短时间接触介质(制冷剂、液态气体等)的职业史,具有受冻部位冷结时和/或溶化后的临床表现,参考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学调查以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因素所致类似疾病,方可诊断为职业性冻伤。
长时间低温作业会对机体造成损害
寒冷环境中体表与四肢血管收缩,大量血液由外周流向内脏器官,中心和外周之间形成较大温度梯度,可出现四肢或面部的局部冻伤。中心体温下降时,可出现神经兴奋与传导能力减弱,当体温在32.2℃-35℃范围内时,机体寒战可达到最大程度,可见手脚不灵、运动失调、反应减慢及发音困难,认知功能急剧降低,甚至完全抑制,这就导致低温作业劳动者受到机械和事故伤害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若体温继续下降,则寒战停止,逐渐出现血压、脉搏、瞳孔对光反应等消失,出现肺水肿、心室纤颤甚至死亡。
发生冻伤常见的职业包括寒冷季节从事户外作业,或室内无采暖或有冷源设备的低温条件下的作业,如林业、渔业、农业、矿业、护路、通讯、运输、环卫、警务、投递、制造业(户外)等。
易发生冻伤的工种有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工人、林业工人、汽车司机、建筑工人、户外维修工人、邮递员、清洁工人、食品冷藏工人、接触化学制冷剂和低温介质的工人等。
此外,职业性接触介质(如制冷剂、低沸点液态气体)均有发生冻伤的可能。常见的介质有固体二氧化碳(干冰)、液氮、液氨、液氯、液氨、氣利昂等,由于其沸点过低,在常压下蒸发的瞬间可形成-268.9℃~-29.8℃的低温。
Ⅰ度冻伤:损伤表皮层。轻度刺痛、痒感或灼热感。受冻皮肤早期苍白,复温后局部呈红色或微紫红色,充血、水肿。无水疤。
Ⅱ度冻伤:损伤达真皮层。有剧烈跳痛或刺痛。复温融化后,皮肤呈红色或暗红色,水肿明显,触之灼热。有较大水疤,水疤内充满橙黄或粉红色透明浆液性液体,疤底鲜红。
Ⅲ度冻伤:损伤深达皮下组织。感觉迟钝。复温融化后,创面由苍白变为紫红或青紫色,皮温较低,水肿明显。有散在的厚壁血性水疤,疤底暗红,有血性渗出。
Ⅳ度冻伤:损伤深达皮肤全层、皮下、肌肉及骨骼等组织。感觉丧失,肢体痛。复温融化后,皮肤呈紫蓝色或青灰色,皮温低,中度水肿。可有厚壁血性小水疤,疤液咖啡色,疤底污秽,严重时无水疤。
1.立即脱离接触寒冷环境或极低温介质,将患者移至防风保暖场所,采取保暖措施。确认伤部无再次冻结危险时,方可采取积极复温治疗措施,直至指(趾)皮肤潮红、肢体变软。转送过程中应注意保暖,防止外伤,下肢冻伤者应卧床制动。
2.如合并低体温,应先处理低体温;如合并其他严重伤病,应依照其对生命安全影响的大小,依次先后处置。
3.冻伤处置前首先要判断伤情,难以确定伤情时,按重度冻伤处置。对处于冻结状态的伤部,用40℃~42℃温水进行温水快速复温方法治疗。但严禁采用拍打按摩、冷水浸泡、冰雪搓擦或明火烘烤等方法复温。
4.同时伴有眼、呼吸道损伤或化学中毒时,参照相应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处理,或请专科医生诊治。
()一)落实防冻保暖措施。进行户外作业前,要充分了解作业地区的气候和地理环境,注意防寒、防风和防潮。在低温环境里,要对身体和头部等进行局部防护隔热,饮用热水等,保持身体温度。衣着宜保暖、透气、干燥,防止过热,及时脱掉被汗水或冰雪浸湿的衣物,采取保暖措施,如更换干燥保暖衣物、手套、袜子、毛毯等。避免久站或静止不动,可适时按摩、揉搓暴露部位以防发生冷损伤。
(二)加强易感人群健康检查,注意早期症状。感觉麻木是冷损伤发生的预警症状,如果不及时处理,将进一步发展为严重损伤。加强对低温作业劳动者健康检查,若发现有手、脚、颜面等部位的麻木、疼痛或者感觉异常,要及时停止工作,进行保暖等相应处理。
(三)保证足够的营养和休息。合理安排饮食间隔,改善伙食结构,饮食以富含蛋白质的热食为主,如瘦肉类、蛋类、鱼类、大豆和豆制品;摄取热饮,如糖水或运动型饮料;多吃水果蔬菜。保证充足的睡眠。饮酒后不宜户外活动。
(四)加强适应性训练,提高耐寒能力。有计划地循序渐进地进行耐寒锻炼,例如组织爬山、滑雪、跑步等,增强体质。坚持冷水洗手、洗脸、洗脚和擦浴等(应从热天开始),提高机体耐寒能力。
素材来源:塘沽街道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