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村民何某被强制执行!

民生   2024-12-23 09:28   山西  

2024年11月28日,略阳法院审结一起森林火灾行政非诉案件。该案源于今年3月,略阳县某村民何某在森林防火期内焚烧地边杂草,不慎引发火灾,过火面积达1.84公顷。何某的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县林业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然而,何某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经林业部门三次催告后,何某仍未缴纳罚款。随后,县林业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加处罚款3000元。略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县林业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强制执行条件。最终,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县林业部门申请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即对何某罚款3000元,并加处罚款3000元。此案彰显了法院坚决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切实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的决心。来源:陕西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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