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改”消防栓,这种作业抄不得!

政务   2024-12-31 11:31   安徽  

最近

某社交平台上

刮起一股“爆改”消防栓风潮

搜索

“爆改消火栓”

可以看到有不少笔记

分享自己的爆改心得

一个个消火栓在爆改后焕发新颜

有的变成了鞋柜

有的与周围的装修融为一体

也有的只是在原本面貌上增加了贴花……

而大部分改装

都未设置明显标识!



这些所谓的“装修经验”四处流传

诸多网友在浏览过后

居然表示想“抄作业”


还有些居民

将消防栓改造成快递柜

因为消防栓

容积大、方便、好操作

就成了快递业的“签收大户”!



这个“作业”真的能抄吗?

答案当然是——

不可以!!!

安全提示

消防栓是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消防供水装置,是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重要设施。

消防栓里有接水口、水管、水枪、火警按钮、应急灯和灭火器。虽然平时看起来不起眼,但到了发生火灾的关键时刻,它能够起到“灭早、灭小、灭初期”的重要作用,成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守卫者。



现实生活中

除了封闭、遮挡消防栓

还有一些挪用、损坏
消防设施的行为

“救命水”洗衣服

为贪图小便宜

私自打开室外消防栓的阀门

取水洗衣服


破坏安全标识

安全疏散标识

人为破坏


挪用应急灯

私自挪用应急照明灯

甚至拔掉应急照明灯插头

随意拉电源线和插线板充电



消防喷淋变身“挂衣钩”

喷淋悬挂衣物

楼道瞬间就变成了“淋浴间


浪费消防器材

灭火器

当成了婚礼“气氛组”


消防栓成了“地锁”

室外消防栓

成了自行车“防盗栓”


以上人为破坏

消防设施的行为

都可能构成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室内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火灾猛于虎
安全重于山
只有大家共同爱护
身边的消防设施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才能更有效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构建起安全的居住环境


来源:中国消防、武汉应急等网络

整理:巢湖应急

合肥应急
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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