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下的“小河淌水·幸福弥渡”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 旅居弥渡

企业   2025-01-16 20:03   云南  



镜头下的“小河淌水·幸福弥渡”摄影作品
征集启事

为充分展现弥渡人文之美、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发展之美,诠释“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在大理爱上生活”、“来大理爱上弥渡”的弥渡篇章,现邀请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镜头下的‘小河淌水·幸福弥渡’”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相关事项详情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弥渡县委宣传部
协办:弥渡县文联  弥渡县融媒体中心  弥渡县广播影视摄影家协会
承办:弥渡县志明影视工作室

二、征集主题
镜头下的“小河淌水·幸福弥渡”

三、征集对象
广大摄影爱好者

四、作品要求

(一)征集作品不小于3M,为jpg格式,不能P图,不能是合成照片。翻照的旧照片应明显反映弥渡某一方面的发展变化。

(二)征集作品应是弥渡县境内拍摄的具有弥渡特定地理标识,集中反映弥渡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反映弥渡自然风光、民俗文化、特色美食等方面的新照片、老照片和新老对比组照。

(三)征集作品主题要积极、健康、向上,拒绝低俗庸俗媚俗和反动暴力内容,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等。

(四)征集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投稿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投稿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作品一经投稿不再退还,所有被收储的作品,作者保留署名权。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使用权不受限制,且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五、投稿方式
作品直接投至邮箱,投稿邮箱:mdxwl@126.com,需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联系人:梁志明,联系电话:13987283040。

六、收储办法

(一)征集活动从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在此期间,承办方将根据投稿实际情况,按季度邀请专家进行评选,将拟收储的作品分为精品、优秀两个类别 ,并向社会公示。

(二)公示结束后按照精品类1000元/件、优秀类400元/件、新老对比照400元/组进行有偿收储,兑付工作于2025年12月进行。未进入精品、优秀两类的投稿作品,按照20%左右的比例挑选出备用照片建立数据库,以后因工作需要被采用的作品,由收储方联系拍摄者一次性支付费用。

(三)摄影作品征集范围及弥渡县古十景注释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编辑 |马晓燕

审核 |欧阳嘉佳

终审 |欧阳利兴

签发 |李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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