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廉江市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的行车秩序
弘扬文明交通理念
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10月17日
廉江市公安局发布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廉江市公安局定于2024年10月23日零时起,正式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轻便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动抓拍取证范围在全市范围内的灯控路口、卡口、道路监控路段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
二、自动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二)摩托车违法超员;
(三)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
(四)无证(含持与准驾不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五)逆行;
(六)闯红灯;
(七)不按车道行驶;
(八)其他情形。
三、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一)凡是被抓拍取证到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告知交通违法行为人。
(二)收到短信的交通违法行为人请在15日内到廉江市公安局(廉江市廉江大道南233号)办证服务大厅人工服务窗口接受核查处理。“监督时刻在,守法是根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共同维护好交通安全秩序。
廉江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17日
来源:平安廉江、廉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