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发生一起持械伤害案件!这3人的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

幽默   2024-10-10 00:01   广东  

关于见义勇为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经澄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拟对:王烁、黄逸东、高思炯3人控制并协助抓捕持械伤害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予以公示。

       王  烁,男,1998年7月出生,澄海区广益街道人;

       黄逸东,男,1971年6月出生,澄海区澄华街道人;

       高思炯,男,2003年12月出生,澄海区澄华街道人。

       主要事迹:2024年9月5日19时许,澄华街道下窖社区“好友来”附近发生一起持械伤害案件,澄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查,嫌疑人郭某某(男)因与受害人陈某某(女)分手而心生怨恨,于19时许驾车到达陈某某入住的益丰商务公寓附近,并持械伤害陈某某。现场群众王烁迅速上前抢夺行凶者手中凶器,群众黄逸东及高思炯发现有人行凶也上前帮忙控制嫌疑人郭明辉,3名群众合力控制住郭某某后及时报警,为民警处置争取了宝贵的时间,目前郭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本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8日-10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向澄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设在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反映。联系人:杜同志 85888056。

澄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

来源:澄海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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