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和“反欺诈”两个主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社会舆论关注的违法活动,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工具箱,实施有力打击整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2024年9月底,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民生领域案件8599件,移送司法机关56件,涉案总值4771.48万元。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2024年8月3日,罗甸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关于当事人罗甸县某某卤菜店经营的“卤猪头”亚硝酸盐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检验报告。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开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制作“卤猪头”时,超限量添加了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经检验,当事人制作的“卤猪头”中亚硝酸盐含量为51mg/kg,是国家标准残留量的1.7倍。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罗甸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编辑: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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