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庆长假来临,群众出行、出游和各类促销、展销活动明显增多,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节日莫忘安全,平安才是幸福,道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特别提醒您,请注意以下安全:
一、居家安全
1.使用燃气时,不要远离,应有人照看,避免汤水煮沸溢出淋熄炉火,导致燃气泄漏。如需外出,一定要关闭灶具开关。
2.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
3.严禁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人车同屋、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不得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
4.外出做到“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气源、关电源。
5.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消防管理,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旅游安全
1.出行前要密切关注旅游途经地和目的地发布的天气预报,避免恶劣天气出行,警惕极端天气和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
2.选择正规景区游玩,切勿进入未开发未对公众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自然保护区、海滩、“野景点”、“网红打卡地”、大山岩洞等危险区域。
3.谨慎参加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项目,参与前要认真了解项目经营者的资质、安全措施及项目的安全要求,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4.乘坐缆车、游船或者其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
5.游览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时,主动了解应急疏散路线,遇突发情况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和指挥,切勿随意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在景区不吸烟、不乱扔烟头。
6.打卡拍照时要遵守景区安全规定,不可“玩命自拍”。
三、交通出行安全
1.自驾出行前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车况良好。
2.驾车时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酒驾醉驾,系好安全带。尤其是在遇到下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更须严格控制车速。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留意灭火器、安全锤和安全出口位置。
4.乘坐客车出行,要选择正规营运客车,切勿乘坐超员和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的营运客车,乘车时务必全程系好安全带。
5.万一发生交通事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四、燃气安全
1.不擅自拆、自改燃气管道和设备。
2.使用燃气时不要离人,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3.经常检查厨房燃气软管是否有老化、松脱现象,发现异常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
4.发现燃气泄漏时,要迅速关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严禁触动电器开关或使用明火。
五、人员密集场所
1.进入车站、机场、酒店、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时,首先要了解安全出口、逃生通道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2.选择参加有安全保障的正规活动,注意观察人流情况,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3.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4.如遇紧急情况,要根据工作人员引导进行疏散,不要逆人流前进,不要互相拥挤,以免造成踩踏。
六、夜市美食街安全
1.烧烤店、小吃摊、大排档、夜市要妥善存放使用液化气罐、酒精、食用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不漏气、不漏油。
2.夜市摆摊多为外接电线照明,要规范敷设电气线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以免出现线路超负荷或者漏电等问题。
3.不要乱扔烟头,未熄灭的烟头极易引燃一次性桌布、纸巾等易燃物。
4.严禁占道经营、堵塞消防通道。
5.用火摊位和易燃物摊位需保持距离,用火时要小心,炉灶旁边不要摆放纸巾、塑料瓶、塑料袋等易燃可燃物,要备齐灭火器材。
七、企业生产安全
1.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落实好假期用电管理、涉爆粉尘清扫等防范措施,强化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的审批管理;加强防火巡察,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3.严格管控动火、检维修、有限空间、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严禁无资质、非专业人员顶岗。
4.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尤其要加强对新进和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节日后复工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5.强化值班值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配齐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加强应急演练。
八、儿童安全
1.不要把孩子单独留在室内、车内,不要让孩子在无成年人陪同的情况下外出活动。
2.叮嘱孩子不要到人群拥挤的地方玩耍。
3.教育孩子不向楼下抛东西,不攀爬阳台、门窗或其他高处,谨防摔伤或坠落。
4.教育孩子不要私自下水游泳,不到危险的水域玩耍,严防溺水。
九、注意防灾避险
1.及时关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提前掌握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应急避险常识。
2.遇到灾害性天气,尽量减少外出。
3. 强降雨期间,避免涉水行走,要远离河道、山区、沟口、低洼地带等危险区域。
4.如遇极端天气,要做好预警“叫应”,确保关闭景区、封闭道路、转移避险等措施落实到位。
十、森林防火
1.进入林区,严禁携带任何火种,严禁在林区及周边吸烟、野炊、烧烤、点燃篝火、烧香点烛、燃放鞭炮。
2.在林区及周边生产生活的,禁止出现烧荒、烧秸秆、焚烧垃圾等用火行为。
3.一旦发现森林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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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道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