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曲靖市收到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群众举报件,内容为:师宗县通玄公园每天下午一点至五点聚集唱歌奏乐,使用大功率音箱外放,噪声污染扰民,希望投诉能够得到解决。师宗县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积极整改,切实解决群众烦心事。
接到举报后,师宗县公安局于6月10日13点30分到现场进行核实,只见通玄公园入口广场上有20余人分为2组在使用大功率音箱外放唱山歌,1组人在使用大功率音箱外放奏乐,确实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6月11日,师宗政府主要负责人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并现场研究整改工作。
之后,师宗县成立以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漾月街道联合组成的工作组,与唱山歌、奏乐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开展谈心谈话,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的正常居民楼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的规定进行宣传,告知使用音响等电子设备或带有扩音设备的产品不得超过规定分贝,劝导群众文明开展活动;同时要求公园管理人员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公园使用管理规定,加大巡逻、劝导力度;县公安局根据日常巡查工作针对噪声投诉重点时段,加大巡逻力度,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通过整改,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音量开展娱乐活动,降低了广场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整改结果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师宗县漾月街道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发出《群众满意度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其中,满意26份,基本满意4份,不满意0份,满意率100%。
师宗县通玄公园周边居民 侯娟:“作为周边居民来说,原来公园噪音特别大,经过整改后现在噪音小了很多,对我们的生活影响也小了。”
下一步,师宗县将继续把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结合实际,立足预防、调解、法治,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全力以赴为群众打造生态宜居、宁静祥和的良好生活环境。
师宗县公安局民警 李梦尧:“当我们遇到生活噪音时,请先行尝试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如沟通无效,噪音继续发生,请您在收集证据的同时,拨打“110”或属地派出所的电话报警。公安机关确认了噪音危害后,依法对当事人予以劝告,劝告后不改正的,公安机关将联系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噪声检测第三方机构进行环境噪声测量,如果超出噪声限值的,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58条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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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珠江源头、曲靖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