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丨特约评论员 刘远举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出,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根据以往的社保规则,非当地户籍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没有工作单位的人,是不能在当地交社保的,而没有交社保,在很多城市,就影响到购房、购车、子女上学等一系列问题。不过,这个问题,现在已经很大程度上通过灵活就业社保制度得以解决。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没有单位的人员,可以参加灵活就业社保。
以上海为例,自2023年5月起,上海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外省市户籍在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和沪籍灵活就业人员一样,按照同样的规则,参加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参加灵活就业社保,无需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只要有身份证,愿意参保即可。社保基数在上海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由本人自行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的待遇和规则,与本地企业职工也是一样的。从这个角度看,此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规定,不会形成太多的增量政策的影响。
此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提到了“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这可能带来社保政策一些改变。
根据现行规定,社保资金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其中个人缴纳的部分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进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等社保统筹账户,由当地统一管理和使用。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工作多年,最后要回到老家时,他必须要把社保关系转回老家,这样才能在当地看病,享受当地医保。
各地社保标准不一样,一般在大城市工作,社保基数更高,医保支付标准也更高,在多年以一个更高的标准缴费后,转回老家,却只能按照老家相对较低的支付标准享受医保和退休金。对于这样的参保者来说,显然并不划算。但是,如果不在工作、生活的大城市交社保,个人又会在很多公共服务上受到限制。
比如社会关注的骑手缴纳社保问题,实际上,如果骑手没有子女要在当地上学,骑手并不愿意在工作的城市缴纳社保。原因就在于最终他们会回老家,在大城市交得多,但回老家之后,享受的待遇却低一些。在大城市参保并不划算,相当于为大城市的社保做了贡献。实际上,这也是大城市医保支付标准更高,养老金更高的来源之一。
此次政策的关键看点在于,此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提出“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社保还有一类,即居民社保,也就是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类社保,考虑到参保人员一般经济水平较差,当地都有大量补贴。以上海为例,上海的居民养老保险,在一年800~7300元之间,政府补贴在270~730元之间;医疗保险,大学生每年缴纳295元,19~59周岁每年缴纳935元,60~70周岁每年缴纳765元,70周岁以上每年缴纳595元。医保保险待遇会稍低于职工,大致报销比例低10个点。考虑到缴费很低,显然,这是对当地户籍居民一个很大的福利。
总体来说,更顺畅的社保流动,不但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也有利于人才的流动,促进全国层面的各层次人才的合理配置。
本期编辑 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