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核理化院/公司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科技   2024-10-08 20:52   天津  



一图读懂


核理化院/公司党员干部职工

“八小时外”

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管理,近日,院/公司纪委制定印发了《核理化院/公司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作示范、立标杆。




一、总则



01

适用对象  

院/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02

主要目的  

旨在筑牢廉洁从业思想防线,构筑完善组织、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监督管理体系,倡导养成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03

遵循原则  

坚持组织领导、分级负责;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坚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坚持自我约束、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二、行为规范



1.党员干部职工在“八小时外”的活动,应当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恪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循社会公序良俗,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传承家庭美德,鼓励倡导和做到以下行为:

1

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丰富知识储备,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个人品德修养;

2

践行安全出行不违规、垃圾分类不落地、节俭用餐不浪费、红白喜事不奢办、言谈举止不粗俗、文明上网不低俗、旅游观光不任性、经济生活不失信等“八不”行为规范;

3

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培养健康生活情趣,陶冶高尚情操,保持身心健康;

4

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和文明志愿活动,正确处理好亲情、友情、家庭关系,自觉维护和睦邻里关系;

5

在网络上发表个人意见应符合公职人员身份要求,注意保守工作秘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展现良好个人素质和文明礼仪;

6

发扬艰苦奋斗传统美德,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自觉抵制奢靡之风和享乐主义,培育良好家风家教;

7

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社会风气作斗争;

8

自觉重信守诺,保持良好征信状况。




2.党员干部职工在任何时候都应当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坚决禁止以下行为:

1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政策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编造传播破坏党的团结、有损国家声誉和社会稳定的谣言和言论,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英雄烈士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等言行;

2

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其他有悖社会风俗的行为;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

3

打探、窃取党和国家尚未公开的事项或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在私人住所或公众场合谈论、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案情等;

4

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兼职取酬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高额借(放)贷、非法集资融资、参与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行为,为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融资担保行为;利用职权及职务影响插手干预经济纠纷、债务追讨,谋取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5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或馈赠;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亲属借贷,借用交通、通讯工具以及其他物品;让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亲属报销、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各种费用;

6

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等各类消费卡,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等;

7

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或搞官商勾结,形成“山头主义”“圈子文化”;

8

与社会上行为不端、身存劣迹的人拉帮结伙、称兄道弟、交往过密,或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9

违反禁止饮酒规定,在公共场所酒后滋事;

10

出现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

11

违背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与他人发生或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12

违规利用婚丧嫁娶、工作调动、过生日、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挥霍浪费;

13

违规使用公车、占用公房;

14

组织、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违规兼任社团组织职务;

15

其他违反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准则、损害党员干部职工形象的行为。





3.党员干部职工应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如实向所在党组织报告有关情况。






三、监督形式



1

经常性组织开展走访和谈心谈话,充分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家属参与监督管理,全面了解党员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情况及实际困难,及时排除化解不安定因素和风险点。

2

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经常“咬耳扯袖”,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确保队伍持续安全稳定。

3

充分利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等,通过召开党员干部职工会议或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的教育,适时对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4

经常性开展积极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丰富干部业余生活,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大力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向身边典型看齐、向身边榜样学习。

5

加强与地方公安和司法机关、纪委监委、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的联系,多渠道掌握党员干部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兼职及违法违纪问题等情况,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

6

院/公司各单位所属党员干部职工出现“八小时外”的相关问题时,需及时填写《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有关情况报告表》,由各直属党组织汇总后报送院/公司纪委。




四、相关要求



1

强化自我监督

院/公司党员干部职工要加强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始终牢记共产党员、国企人员的身份,时刻谨记自身职责,严守党纪国法,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自觉对标对表先进模范人物,努力提高政治意识和思想觉悟,树立榜样意识。


2

强化组织监督

院/公司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承担起监督党员干部职工的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家庭状况、业余爱好以及“八小时外”的有关情况。


3

强化家庭监督

院/公司各级党组织要畅通组织和家庭的联系沟通,提升党员干部职工家庭及家庭成员主动监督的意识,配合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家属既当“贤内助”,又当“廉内助”。


4

强化社会监督

院/公司各级党组织应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等情况,是否存在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移风易俗等有关规定及违法违规等情况。




文|纪检监督部/党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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