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与否
安全与否
其实只在分秒之间!
若不礼让,意外随时都可能发生!
为进一步倡导文明安全交通行为
提高驾驶人礼让行人的意识
民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不文明行为
进行持续曝光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以上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驾驶员,民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给予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
通过斑马线时以下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1.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将依法处罚。
2.机动车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队伍中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
3.同方向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仍强行通行的。
4.机动车强行逼停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
5.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绕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
曝光不是目的
希望广大驾驶人
以此为戒
做到文明礼让规范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