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关镇禁止露天焚烧公告
城关镇禁止露天焚烧公告
为保护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公众财产安全,建设魅力城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全镇露天禁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镇范围内均为露天禁烧区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和垃圾,广大村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露天焚烧,及时制止露天焚烧的行为。
二、发挥主人翁精神,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及时清理各家门口及田间地头的三堆六乱,避免秸秆、杂物等乱堆乱放,减少可燃物,防止大范围起火事件的发生。
三、要有安全意识,严禁点燃垃圾桶内垃圾,或将自家未燃尽的炉灰倒入垃圾桶内,烧毁垃圾容器,引发火灾。
四、对露天焚烧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因露天焚烧引起火灾事故,给村民群众带来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恶意纵火、引发火灾事故的,将从严从重处理。
请广大村民群众严格遵守露天禁烧规定积极举报露天焚烧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913-5121536。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
秸秆的自白
监制:王雯姬 责任编辑:符欣瑶
编辑: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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