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7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其本人名下在江西省内登记的个人乘用车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江西省内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且旧车于2024年9月6日前登记在其名下的,给予1.2万元的补贴。
符合条件的车主们不要忘记领取补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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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商务
出品: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编辑:李云
责任编辑:朱川 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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