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上林县第二任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全县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96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77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9名。(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现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以及社会各类专业人才、离退休教师可优先选任。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
随机抽选由上林县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上林县人民法院、上林县公安机关从本县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
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24年11月15日之前向上林县司法局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24年11月15日之前向上林县司法局提交推荐人简历、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由上林县司法局会同上林县人民法院、上林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上林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上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上林县司法局
上林县人民法院
上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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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上林县司法局、上林县人民法院、上林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