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旨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操守与道德规范的意识,提高个人和组织的诚信意识和能力。通过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增强责任感以及加强个人和组织的诚信能力,我们可以共同建设一个更加文明、积极向上的社会。让我们心怀诚信,用行动去践行,在每一个领域都发扬光大,为促进社会进步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常见高校诈骗类型
骗局一:冒充领导、老师
一些诈骗分子很可能会冒充学校的领导与老师,通过给学生打电话或者微信、QQ等方式联系学生,谎报挂科费用、申请保证金等等,让学生转账、打款。
真实案例
2022年10月8日至11日,某高校一学生被骗,受害人接到嫌疑人电话,称将要退还学费,后以需要操作为由,诱导受害人多次通过手机银行转账至嫌疑人提供的账户,骗取158800元。
骗局二:寝室推销
一些诈骗分子自称学长学姐,进入寝室楼进行上门推销,此类推销产品多为假冒伪劣产品,一旦售出很难再联系上推销者,更不会有相应的售后保障。
真实案例
某校外女子带着一批文具潜入某高校宿舍,以“优惠”价钱批发一批文具,让同学转手赚钱,并出示工作证声称可长期合作。1个小时劝说后,学生交了3000元购买“一千多件”文具,女子立刻离开。学生打开包装才发现文具数量跟包装所说完全不同。此时,女子已不见影踪。犯罪分子手法高明,在生产包装上做手脚,而且产品为假货。
骗局三:网上交友诈骗
一般通过网络添加好友,聊天熟悉后成为好朋友或者恋爱关系,利用花言巧语蒙蔽受害人的理智,再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受害人钱财。
真实案例
2022年9月,某高校学生小赵通过一网络平台联系到一女子,女子提出视频裸聊。小赵同意后,对方发来一个二维码让他扫码安装。小赵扫码后无法登录,通过视频与对方网聊几十秒后,对方突然挂断,并发来一段小赵的视频及手机通讯录截图,以“发给其父母和朋友”为要挟,向小赵索要1000元,并答应收到钱财后会删除视频。小赵无奈,便给对方转账1000元。紧接着,对方竟得寸进尺,狮子大开口,并威胁称要将视频发出去,但小赵储蓄不够,对方便指导他进行贷款。当小赵欲再次转账时,被当地反诈中心工作人员阻止,避免了2.5万元损失。
骗局四:奖学金、助学金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学生群体个人信息,以发放贫困补助、助学金、奖学金等理由,骗取受害人信任,引导受害人登录钓鱼网站进行转账或到ATM机进入英文界面转账。
真实案例
2022年10月9日,某高校学院李同学接到一通自称学院老师的电话,对方称其符合学院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并发送一则含有链接的短信,要求他点开链接填写资料。由于对方能准确说出自己的姓名、学号等,李同学毫不犹豫点开了链接,填写了银行卡账号、验证码等重要信息。没想到信息刚填完,就收到银行卡扣费信息,此时的李同学才意识到自己被诈骗,随即报警。
骗局五:购物、兼职、刷单
诈骗分子发布网购刷单兼职信息,承诺在交易后立即返还购物费并额外提成。刷第一单时会小额返利,刷单交易额变大后,诈骗分子就会以各种理由拒不返款,该诈骗案件最为常见,层出不穷。
真实案例
2022年9月1日至2日,某高校一学生被骗,嫌疑人通过QQ联系受害人,以刷单返利为由,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向指定账户转账3066元。 2022年11月14日,某高校一学生被骗,嫌疑人在咸鱼网站发布低价电脑广告,后通过QQ添加受害人,诱骗受害人通过云闪付绑定的中国邮政银行账号向对方提供的京东订单代付7494元,后发现被骗。
骗局六:校园贷
诈骗分子通过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贷款业务,而很多校园贷其实都是披着伪善外衣的高利贷,导致大学生欠下巨债,甚至留下照片、视频、身份证和家属电话号码等作为贷款抵押和担保,一旦无法如期还款,便会遭受威胁,勒索钱财。
真实案例
2022年9月,冒充“京东客服”以取消京东白条为借口的电诈案件频发,已有多名学生家长中招,都被骗在网络平台贷款,损失惨痛!
诈骗活动的手法不断演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只有通过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和掌握正确的防骗方法,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和财产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的网络环境。
谨防不良“校园贷”
什么是“校园贷”
中国消费者协会、共青团中央2023年3月30日发布消费警示,树立健康消费观,远离不良“校园贷”。随着互联网和普惠金融迅速发展,大学生的消费需求和信贷需求日益高涨,大量非银行机构和平台依托互联网逐渐渗透到大学生群体,向大学生开展贷款业务,这就是所谓的“校园贷”。“校园贷”具有数额小、效率高、门槛低、范围广等优势,吸引了众多有超前消费需求的大学生办理贷款。
中消协提示,“校园贷”风靡的背后也存在着严重隐患。一方面,当前“校园贷”市场存在办理贷款业务门槛低、经营者资质参差不齐、身份审核形同虚设、合同信息不透明、风险提示不充分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大学生三观尚未完全成熟,物质需求旺盛,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强,但自身控制能力较差,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再加上社会经验缺乏,容易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关注校园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三十一条规定: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本规定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合同到期时间2020/8/19前:不超过年利率24%
合同到期时间2020/8/20后: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
为配合有关部门精准打击不良“校园贷”,“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开通“不良‘校园贷’举报通道”,向广大师生、家长征集不良“校园贷”线索。征集方式:关注并进入“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下方“举报通道”,点击“不良‘校园贷’举报”,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
助学贷款还款
1、起息日和结息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开发银行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次日为扣息日,节假日或公休日不顺延。
2、还款计划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自借款学生毕业当年起,借款人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贷款期限内的最后一年应于9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自借款学生还本宽限期结束的当年起,借款人开始按照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利随本清。
3、提前还款
借款人每个月(11月除外)可进行一次提前还款,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提前还款前,借款人需先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无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开发银行审批。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具体为:每月(11月除外)前15日内(含)提交申请的,于当月20日前(含)将应还本金和截止当月20日(含)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开发银行于当月21日扣收;每月(10月、11月除外)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下个月提前还款,于下个月20日前(含)将应还本金和截止下个月20日(含)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开发银行于下个月21日扣收;10月16日(含)—11月30日(含)间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12月提前还款,于12月20日前(含)将应还本金和截止12月20日(含)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开发银行于12月21日扣收。
4、逾期还款
贷款逾期后,借款人每个月(11月除外)可进行逾期还款,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逾期还款无需借款人申请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批。
5、扣款顺序
如指定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则扣款顺序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应付的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利息、本金。
6、如何进行离校前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一)国家开发银行
毕业前还清贷款可以不做毕业确认,毕业后升学的需要做毕业确认,毕业后升学续贷的也需要做毕业确认。毕业确认操作: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一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进入首页→点击 “资料修改”→核实“个人信息”和“共同借款人信息” 一点击“毕业确认申请”
(二)江西·农商银行(具体以经办银行要求为准)
学生登录“e百福”后点击首页,进入贷款专区→“百福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申请”,填写相关信息,更新单位名称、工作地址、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完成毕业确认申请(毕业确认申请只能提交一次,如有疑问请至电客服热线 96268)
温馨提示:
1.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
2.毕业后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的学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之前,应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7、还款流程
(一)国家开发银行
(1)还款查询
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忘记密码可拨打95593重置,
通过支付宝还款通过云闪付还款通过POS机还款通过代理结算银行APP还款
(2)正常还款
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账户类型选择支付宝网页版、支付宝APP、云闪付APP、代理结算银行APP进行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高校资助部门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3)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申请提前一次性还清本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本金及相应利息,或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及相应利息。通过提前还款偿还部分本金后,剩余本金仍需在剩余借款期限内等额分期偿还,本金偿还日不变。借款学生应在该偿还日前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变更后的还款计划,并足额偿还本息。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看扣款结果
(4)逾期还款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贷款逾期后,借款人应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第三方代理结曾机构终端查询应还本息,并及时足额还款。
注:随时还款功能拟于今年启用,届时提前还款和通期还款可随时申请。
具体操作方式请关注学生在线系统
(二)江西·农商银行
登录江西·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点击“贷款专区”→“百福·助学贷”并按照手机提示完成相关操作。
照片|新媒体中心
编辑|熊祎轩
责编|邹振岚 黄亚静
肖志强 练子梅
主编|王丹娜
校对|杨力
初审|刘川
终审|饶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