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成攀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有关政策
12月1日起继续实施
有新调整
▲点击图片可查看通知原文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成攀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
有关政策的通知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和四川省委省政府“五区共兴”决策部署,更好地满足群众住房公积金服务需要,助推成攀区域一体化发展,制定本政策。
一、成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两市区域内异地购房,可向缴存地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等执行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政策,房屋抵押登记在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所在地限额标准,由两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另行公布。
建立流动性控制机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率高于90%时,可暂停执行本政策。
二、在两市区域内,成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供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证明。
本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据悉
2021年起
成都先后与德阳、眉山、资阳
攀枝花、重庆、绵阳实现提取互认
范围扩展至四川省内
那此次发布的
成攀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有关政策
有哪些特点?
一起来看解读
👇
政策主要内容
成都、攀枝花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两市区域内非缴存地购房,在原有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选择之外,可选择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等执行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政策。
政策主要特点
该政策突出特点是在原只能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的基础上,增加可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渠道,变公积金异地贷款“一地办”为“两地办”,解决职工“两地跑”“多次跑”问题。
比如成都缴存职工在攀枝花购房,原来只能向攀枝花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现在既可以向攀枝花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地由借款申请人结合自身需求自主选择。
最高贷款额度规定
该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所在地限额标准,由两市公积金管委会分别确定。
例如成都缴存职工在攀枝花购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攀枝花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支持贷款类型
该政策支持借款申请人购买期房、现房、再交易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可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组合贷款,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全部满足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办理方式
以成都缴存职工为例,在攀枝花市购房,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贷款合作银行受理网点申请,提交购房证明、首付款证明等材料,由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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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蓉城政事、成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