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占道经营?
占道经营,是指经营者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盈利性买卖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占道经营严重影响公平竞争
占道经营严重影响食品卫生
占道饮食摊点卫生质量不达标,严重影响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一是饮食摊点以路为市,车辆尾气以及道路灰尘对基本无遮无挡的饮食材料和饮食成品污染严重;二是流动摊点不具备流水冲洗洁净设备,摊主往往用劣质(优质的成本高不划算)塑料桶(有的还用装过化工材料的桶)装水,用塑料袋或一次性饭盒盛装食物,再次对食物造成有害性污染;三是摊主对烹炸的油或熬煮的汤不间断的添加油、水,反复使用的油、汤对人体存在较高的致癌成分;四是环卫工人在对道路实施清扫保洁的过程中,扫帚扬起的一些泥浆尘土等污物,摊主们往往为了“霸占”地盘不避不让,依然我行我素,根本就不关心食品是否干净卫生。
占道经营严重影响环境保护
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秩序
占道经营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占道经营的摊点五花八门,有的席地而坐、铺一张塑料布做买卖;有的推着锈迹斑斑、油污满面的三轮车;有的守着污垢厚厚的撮箕、背篓进行兜售;有的摆放一个煤炭炉就开始现蒸热卖……本该洁净、亮丽、畅通的城市道路,一经这些各式各样的摊点占用后,就犹如白净的衣服溅上了点点污渍,十分刺眼难看。
执法小课堂
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或者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违反了《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依据《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的 违反了《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