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校长(园长):
新学期已经开始,广大师生已陆续返校,为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省学校校长(园长)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风险隐患,严防严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健康安全。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是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食品安全责任,负责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要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中小学(含幼儿园)要落实相关负责人每餐与学生共同用餐的要求,做到同餐同食。
二是严格证照管理。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按经营许可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并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需设立的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二、切实排查安全隐患
二是强化病媒生物防制。要对“三防”设施设备配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食品处理区及用餐区清洁,台面、地面等裸露部位无散落食品及油渍,门窗无蛛网、无灰尘,室外无积水、无蚊蝇孳生物、无鼠洞、鼠粪、鼠咬痕、蟑粪等鼠迹蟑迹,室内无鼠、无蟑螂(卵荚)、无蝇,基本无蚊。
三是突出诺如病毒防控。科学制定防控方案,从严落实防控措施,规范开展防控监测和信息报告,坚决防止食品安全与诺如病毒两个风险碰头叠加。
三、严格食品加工过程控制
一是严把食品及原料进货关。全面清理上学期留存并出现过期变质、霉变生虫等异常情况的食品原料。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工制作、食品留样、信息公开等制度,对原料采购至成品供应实施全过程控制。
二是严把食品加工过程控制。食品加工过程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各类共用器具、容器要有标签标识,区分使用,定位存放。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要求,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禁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四是严格供餐分餐管理。学校食堂宜设置备餐专间,在教室分餐的要对盛放食品的容器、箱进行有效密封,落实餐食保温和配送时间要求,要每日对盛装配送工具、容器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配送过程安全可靠。
四、切实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
三是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接诉即办”工作机制要求,快速处置涉及校园食品安全投诉问题。逐步实现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原料贮存、食品留样、清洗消毒、人员卫生、废弃物管理、分餐管理、信息公示、色标管理等“十统一”和总监配备、责任落实、培训考核、问题发现整改、舆情处置、有害生物防制等“六到位”。
五、坚决杜绝餐饮浪费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