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机构疑似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以及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2021 年,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该通知首次提到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纳入监管,同时也对于培训机构收费有着明确规定:如一次性培训收费跨度不得超过 3 个月或 60 课时,且不得超过 5000 元,提前收取费用时不得早于培训开始前 1 个月;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 5000 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 1000 元(个体工商户发行的单张卡限额均不得超过 1000 元)。
该机构明显违反了相关条例,售卖了超时限超金额的课程。该机构也未与家长签订合同,未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符合相关规定。
同时,我们在此提醒各位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需要注意是否签订详细正规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退费标准等重要事项,避免后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瓢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