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整治】五寨:5人酒驾被查,交警曝光→

政务   2024-11-09 22:06   山西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相信这句警示语已深入人心
可仍然有人知法犯法
一起看看以下案例

酒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莫心存侥幸。“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条铁律任何时候都不能违反,五寨交警将近期查处的饮酒驾驶案例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鉴,吸取教训,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







案例一:



案发地点五寨县城新建路。

11月3日,张某敏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晋HXE***的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驾驶人张某敏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案发地点:五寨县境内五阳线。

11月6日,徐某光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晋HK7***的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驾驶人徐某光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案发地点:五寨县境内国道338线。

11月6日,张某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晋HAW***的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驾驶人张某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案发地点:五寨县城新建路。

11月6日,乔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蒙BGQ***的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驾驶人乔某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案发地点:五寨县境内国道338线。

11月7日,裴某年因涉嫌饮酒后驾驶冀J4H***的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驾驶人裴某年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奉劝各位司机朋友们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遵守交规出行才是回家最近的路。打击酒驾醉驾,五寨公安交警必不手软!








来源:五寨县融媒体中心

忻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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