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车主、驾驶员的一封信

政务   2024-11-05 19:12   广西  


致广大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

车主、驾驶员的一封信


各位车主、驾驶员朋友们:

大家好!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俗称“老头乐”)由于其驾驶简便、价格低廉,已成为许多人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但此类车辆在给大家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无证驾驶、无号牌上路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等现象越来越严重,造成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频发,社会上要求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的呼声不断高涨。

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贵港公安交警温馨提示您:

一、电动三轮车(除机动轮椅车外)、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均属于机动车范畴,上路行驶必须登记上牌、购买交强险和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并扣留机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罚款300元,可并处15日以内拘留;无证驾驶小型汽车的罚款1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扣留机动车至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二、购买车辆时请查询是否是列入工信部公告目录内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目前市场销售的部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能办理牌证,不能合法上路行驶。请登录工信部官方网站(https://app.miit-eidc.org.cn/miitxxgk/gonggao/xxgk/index)或扫二维码进行产品信息查询,核实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避免上当受骗。




机动车生产企业及合格产品查询系统

三、驾驶电动三轮车必须持有D类驾驶证,驾驶四轮电动车必须持有C2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贵港市三区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地点:贵港市港南区鹏达摩托车驾驶人考场(位于原贵港市汽车南站)、贵港市覃塘区顺达摩托车驾驶人考场(位于覃塘区妇幼保健院斜对面)、贵港市港北区捷力达摩托车驾驶人考场(位于大圩镇原贵港市教育铸钢厂);汽车驾驶人考试地点:贵港市港鸿驾驶人考试中心(位于原大圩高中内)、贵港市冠凡驾驶人考试中心(位于贵港市西江教育园区内)。

四、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五、驾驶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严禁违法载人、严禁人货混装、严禁随意掉头、严禁随意变道、严禁乱闯红灯、严禁逆行、严禁违法改装加装。

为了您及您的家人安全,请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违规电动三轮车或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格查处。安全你我他,安全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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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港交警资讯

编辑:叶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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