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筑梦强国音
普语铸基石
普通话的前世今生2
“普通话”这个名称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的“切音字运动”。在这个运动中,一些积极分子如朱文熊等致力于推进汉字的简化和改革。他们在1926年出版了一本名为《江苏新字母》的书,其中一个重要的观点是将汉语分为三类,其中之一就是普通话。朱文熊在书中明确指出,普通话是“各省通用之话”,表明普通话是一种普遍使用的语言。
当时人们也称“普通话”为“蓝青官话”。这是因为元明清以来,北京一直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来自各地的普京赶考、做官、经商的人很多,他们在给经生活的时间长了,也就逐渐学会了普通话。然而,由于他们的北京话中可能掺杂着一些地方口音,人们就用“蓝青”来比如这种不纯粹的语言。
在最初,这种话只能在官场使用,所以被称为“官话”。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说官话的人越来越多,称官话已经不够准确,因此,民国初年,人们为这种语言起了一个新的名字:国语。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民族共同语运动的兴起,“国语”成为官方语言。
然而,“国语”这个名称并没有被广泛接受。瞿秋白等知识分子就曾经对此表示反对。有一种观点认为,“国语”这个名称可能会让人误以为这是一种民族语言,而不是一种普遍使用的语言。
在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非常关心汉语改革工作,并且对普通话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推广。不仅明确了“普通话”的内涵和标准(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在汉民族共同语),而且把推广普通话作为语言文字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1955年10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召开了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这场会议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名称上改“国语”为“普通话”,并确定普通话的内容。
195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确立了普通话的科学定义。
1982年,普通话被写入宪法,成为国家通用语言。
21世纪初,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0.72%,成为日常交流的必备语言。
至此,一个以北京语音为基础,失去了古汉语的入声、全浊音等发音特征的当代版“普通话”终于正式成型,尽管与古代先民的语言和发音相去甚远,并受到诸多外来语言改造的影响,但终有一门广泛的民族通用语在广袤的中华大地上扎根发芽,并且汉语普通话也已经成为联合国六种工作语言之一,已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和外国人学习汉语的首选语言。
普通话的形成和发展不仅反映了语言自身的发展规律,也体现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变迁。作为国家的通用语言,普通话在促进民族团结、文化交流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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