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女子在路边捡到金手镯,带回家发现金手镯掉色,以为假的便扔掉了,失主要求按市场价赔偿1.6万:我有正规金店发票。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2-13 18:00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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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西省的一个宁静小镇上,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斑驳地洒在蜿蜒的乡间小路上。


这天,张阿姨像往常一样,在傍晚时分散步回家,享受着一天中最宁静的时刻,就在她经过一条少有人走的小巷时,一抹耀眼的光芒吸引了她的注意。



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造型精美、熠熠生辉的金手镯静静地躺在路边,仿佛在等待着有缘人的发现。


张阿姨心中一阵惊喜,她从未想过自己会有这样的好运。


环顾四周,确认无人后,她小心翼翼地将金手镯拾起,揣进了口袋,满心欢喜地回了家,到家后,张阿姨迫不及待地拿出金手镯,仔细端详起来。


手镯上雕刻的图案细腻,光泽耀眼,让人爱不释手。


但张阿姨试着用牙轻轻咬了咬手镯,想验证其真伪时,却惊讶地发现手镯表面竟然出现了一丝褪色,这一发现让李阿姨的心顿时凉了半截,她开始怀疑这只手镯是否真的是纯金的。



为了进一步确认,张阿姨决定用家中的清洁剂试着清洗手镯,希望能恢复其原有的光泽。


遗憾的是,经过一番努力,手镯的颜色反而变得更加黯淡,原本的金黄色几乎被一层暗淡的薄膜所取代。


这让张阿姨更加确信,这只手镯不过是镀金或者干脆就是假货,失望之余,她决定将这只“假货”扔进了垃圾桶。


几天后,张阿姨平静的生活被一通突如其来的电话打破,电话那头,是一位声音焦急的女士,自称是那只金手镯的失主。


这位失主表示,她是在参加完一场婚礼后不慎遗失了手镯,并且强调手镯是在当地一家知名的金店购买的,有正规的发票可以证明其价值。



她通过社区监控和询问附近居民,最终锁定了张阿姨为可能的拾得者,失主提出,希望张阿姨能归还,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要求,张阿姨感到既惊讶又无奈,她解释说,自己确实捡到了手镯,但因为发现其掉色,以为是假货,所以才扔掉了。


张阿姨回去找了找,没有找到自己丢弃的手镯,并且张阿姨认为,既然手镯并非真金,就不应该按照真金的价格来赔偿。


随后失主认为既然张阿姨不能归还,那就按照手镯的市场价,即1.6万元人民币进行赔偿。


双方产生了激烈的争执,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案件被提交到了当地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失主提供了金店的购买发票、手镯的详细描述以及监控视频等证据,以证明手镯的真实性和价值。


而张阿姨则提供了自己清洗手镯后褪色的照片,以及扔掉手镯的地点和时间等信息,以证明自己在处理手镯时的善意和无知。


法院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后,进行了细致的审理。


法院认为,虽然张阿姨在捡到手镯后出于善意进行了清洗,并因手镯褪色而误以为是假货,但这并不能改变她作为拾得者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而张阿姨在未经核实手镯真伪的情况下擅自处理,导致手镯无法原物返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于赔偿金额,法院综合考虑了手镯的实际价值、张阿姨的主观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最终判决张阿姨按照手镯的市场价1.6万元人民币的80%进行赔偿,即1.28万元,以体现对张阿姨善意行为的适当宽容。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捡到遗失物时,应尽快通知权利人或送交有关部门,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这起案件不仅让张阿姨付出了经济上的代价,更让她深刻体会到了法律对于拾得遗失物处理规定的严肃性。


对于大众而言,这起案件也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醒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当保持冷静,以免因一时贪心而让自己陷入两难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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