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镇关于报名参加基干民兵组织的公告

2024-12-04 18:51   宁夏  

广大党员、退伍军人、适龄青年:
为了做好民兵工作,加强文昌镇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发报名参加基干民兵组织的公告,诚招文昌镇有志之士加入基干民兵组织。
一、法律依据
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国防义务,适龄公民应当依照《国防法》规定积极参加民兵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据《民兵工作条例》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公民应当参加民兵组织而拒绝参加的,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经教育不改的,由民兵所在单位或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拒绝建立或者擅自取消民兵组织,拒绝完成民兵工作任务的单位,依据《民兵工作条例》,由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该单位给予批评或者行政处罚,对该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35周岁女性公民、45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参加军事训练的身体素质。
三、基干民兵待遇
(一)免费参加体检。参照应征青年体检标准,组织身高、体重、血压、常规、心电图等项目的免费体检。
(二)发放训练补助。参加军事训练、执勤、抢险救灾等活动的基干民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补助金,编入基干民兵组织,担任职务的,训练期间发放职务费。
三)倡导优先待遇。将统一制发民兵证,彰显民兵身份地位,享受基干民兵相关优待政策。
(四)表彰先进典型。凡参加民兵比武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奖励,定期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奖励。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
(五)圆梦军旅情怀。每年组织基干民兵参加集中点验、入队宣誓,增强加入民兵组织仪式感和荣誉感;根据年度军事训练计划,每年组织一次民兵参加军事训练和实弹射击。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公民均可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党员、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企业、非党政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人员优先。
报名地点:文昌镇人民武装部、文昌镇各村(社区)。
联系电话:0955-859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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