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公出国(境)申请更换平台啦!

文摘   2024-12-09 21:31   天津  


为推动“一网通办”相关工作,深入落实“我为师生办实事”,在信网中心的协助下,学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已从原来的“综合服务平台”(serv.tju.edu.cn)迁移至“融合门户”(f.tju.edu.cn),现已上线并投入使用。

01

登录方式及流程   

使用个人账号密码登录融合门户网站(f.tju.edu.cn)——选择“办事大厅”。如下图:


在“服务列表”中选择“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即可看到表单“学生因公出国境申请”,如下图:


表单提交后会自动流转到相关部门审批,整体流程如下图:

*对于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点击“我申请的”,查看自己的申请。点击“展开办理详情”可以看到审批流转的各个节点,方便遇到问题时咨询。如下图:


在申请人提交出访总结后,流程办结,可以在“办结事项”中查看。如下图:


申请人可自行导出表单,如下图:


*对于审批人:

在申请人提交表单后,相关部门审批人可通过点击“我受理的”-”待办事项”,审批学生申请。如下图:


02

温馨提示   



Warm Tips

1. 从2024年12月10日开始,所有新填的学生因公出国(境)的申请和审批均在融合门户进行,且不再审批“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的新申请;在2024年12月10日之前提交的申请还会继续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流转审批、提交出访总结。请注意平台的转换。


2. 因公出国境任务须出访前办理,不受理逾期申请及事后补办。


3. 请仔细阅读表单的提示信息,以及表单填写中的注释说明,确保填写无误。其中,请特别注意要准确填写“经费主管部门”,以免影响后续审批流程。


4. 审批流程显示“校内审批结束、反馈出访情况”时,申请人可以导出表单,到财务处办理借款;审批流程显示“国际处(港澳台办)接收出访总结、办结”时,可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如需学校经费报销住宿、伙食、公杂,请联系国际处(港澳台办)派出科出具预算。




如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国际处(港澳台办)派出科。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派出科

电话:022-85356061/6010

电子邮箱:das@tju.edu.cn

天津大学国际处暨港澳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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