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河市门诊特殊病种政策有关规定,经市人民医院认定专家组集中体检认定,现将11月份门诊特殊病种认定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7日;
待遇起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
认定合格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及电子医保凭证或社保卡在市域内人民医院、中医院、沾河医院、福康医院、乡镇卫生院、青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乐买药店、鑫生医药总店、百姓大药房、乐康药店、康宏药店、门诊诊疗或购药可进行直接结算;市域外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诊疗或购药,如不能进行直接结算,须持医院正规收据、费用明细、检查报告及处方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待遇申报。
注:申请成功的门诊特殊病种,在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享受待遇,无需再次申请。
监督举报电话:0456-6322966;
附件:2024年11月份门诊特殊病种体检认定合格人员名单。
供 稿|王秀娟
编 辑|王惠子
一审核|娄桂平
二审核|赵忠德
三审核|关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