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级管理方案(试行)》,确保我中心质量控制活动高质量开展,保证我中心检验检测水平持续可靠,我中心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鄂尔多斯市疾控机构业务工作量化考核细则》的要求,根据检验范围、技术风险、人员能力并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质量控制计划,近期我中心已按照质量控制计划圆满完成了2024年质量控制工作。
内部质量控制方法
2024年11月19日在质控科与检验科的配合下保质保量完成了我中心内部质量控制工作,我中心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共开展二轮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分别以人员比对、留样再测、有证标准物质等方式对33个检测项目开展考核,经分析比对本年度考核项目全部满足要求。
外部质量控制方法
我中心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项目,本年度共完成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考核共24份,其中资质认定范围内的考核样13份:除水中放射性总α总β未反馈结果,其余盐碘、水中砷、水中氟等考核样均以优异成绩通过考核并得到市疾控表扬。
结果反馈分析
检验科将检验检测结果反馈质控科后,质控科人员根据质控计划与原始记录核对考核形式,通过原始记录与标准方法核对考核项目,按照标准要求与数据结果进行结果分析,最后填写《质量控制评审表》并将结果反馈考核人员,对出现不合格情况将按程序对考核人进行再培训、再监督、再确认等质量控制活动,确保能力符合要求后再上岗。
本年度已覆盖了获资质认定的所有涉及的检验检测设备及类别,做到全方位进行质量控制,我中心将以资质认定为契机,继续加强质量控制活动,使实验室检测技术能力得到有效维持,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供稿:郅小慧、马丽(质控室)(检验室)
编辑:杨 苗
初审:王永光
终审:侯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