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咸宁市城市停车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咸城管函〔2024〕41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项目代码:2411-421202-04-01-142832),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对城区7处停车场进行改造,改造面积6631.87㎡。具体为: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6619.87㎡,新建印花水泥12㎡,施划停车位标线1211.15m,新建停车场不锈钢车档126个,新建树池10个,路缘石修复49m,植被更换170.12㎡,新建DN300-DN500排水管沟220米。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城区千桥酒店门前、潜山路、新华清苑、咸宝路、站北巷、杨家巷和咸宁市规划展览馆停车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54.6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207.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4.77万元,预备费12.13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城乡建设发展引导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5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