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更加安全、有序、高效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确保师生上下学期间的出行安全与畅通,阿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根据辖区实际,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就具体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整治日期
2024年11月5日至2025年1月10日
二、整治范围
城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主干道为重点整治路段,学生上学、放学以及放假时段为重点整治时段。
三、整治内容
1、严禁“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三轮、四轮电动车”等无合法手续车辆上道路行驶及接送学生;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接送不满12周岁学生、幼儿以及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
2、在校园周边道路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影响交通安全的;
3、在学校周边道路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超员载客以及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
4、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准驾不符、未按期检验以及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上下学生、幼儿的;
5、其他影响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学校门口主干道禁止任何车辆停放,违者一律给予违停处罚。学校周边施划有临时停车区的,在停车区内顺向有序停放,禁止超越停车区外停车,所有机动车做到即停即走。
2、接送学生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不逆向行驶、走非机动车道(无非机动车道的靠右行驶)。严禁未登记上牌车辆上道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者,一律给予学习教育以及行政处罚。
3、各学校要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家长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一律禁止学生驾驶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
4、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前交通路段的管理,安排值班老师、保安负责上、放学时段配合维护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组织学生从斑马线或安全路段通过马路,发现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应及时劝导制止。
5、交通管理大队将合理调配警力,针对学生每天上学和放学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建立动态科学的勤务制度,设立护学岗,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工作。同时,严查乱停乱放、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超员超速、不礼让行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未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人员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对查获的通过交规科普、通知家长等方式予以对学生及家长进行教育,督促家长加强对孩子教育和监管,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6、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事关学生生命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平安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所有交通参与者和接送学生家长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为孩子做好表率。凡在校园及周边道路发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及时通报学校给予曝光。
六、违法投诉电话:110或7212700
违反以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于不按规定停车,妨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同时将违停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同时,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阿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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