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金20%!提供“许伟红”、北海卓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可以拿赏金!

民生   2025-01-31 21:36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桂0503执161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西佳纳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许伟红、北海卓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上述被执行人均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广西佳纳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对被执行人许伟红、北海卓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悬赏执行,承诺有关人员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许伟红、北海卓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后,向其支付执行到位款项的20%作为赏金。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一:许伟红,女,1985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湖口县流泗镇棠山村二组80号。公民身份号码:360429198512102549。

被执行人二:北海卓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海市金海岸大道45号北部湾科技创业中心2幢110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MA5PRFQQ5Q。

法定代表人:叶金花。

二、执行标的、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许伟红、北海卓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车辆、存款、股权、债权等)。

三、悬赏金:执行到位款项的20%。

四、领取条件:悬赏公告发布后一年内,有关人员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法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关财产线索的,法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并在财产执行到位后发放悬赏金。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法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法官

联系电话:0779-2268968

邮编:536000

本院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北侧上海路以西。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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