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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您正在收看的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与津云新媒体合作推出的《政务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怡明。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能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于2024年11月底印发。那么,编制《预案》的背景是什么,与之前的《预案》有什么突出的变化,救灾工作的准备工作天津有什么好的做法,灾害来临后我们有什么施救措施。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军武向网友们解答大家关心的问题。欢迎您,张局长!
张军武: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面对自然灾害需要我们未雨绸缪、周密部署、及早行动,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织密织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的“防护网”。那么为什么要修订这个《预案》,我们天津市编制《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背景是什么?
张军武:《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是超大城市治理的需要,就是为了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其实我市在2022年已经修订过一次,时隔两年,我们再次修订,目的就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标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紧密结合我们天津实际,特别是剖析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灾害救助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这个《预案》的审议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主持人:九河下梢的天津卫是河海要冲,也是渤海明珠,是历史名城也是工业重镇。有山有海有河流,特殊的地理位置,天津市的自然灾害风险也是非常高的,我们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那么张局长,这次新修订《预案》与您刚才提到的2022年的《预案》有哪些突出变化呢?
张军武:变化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在组织指挥体系上,指挥机构变更为新整合设立的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积极发挥“统”的作用。成员单位能更好地发挥专业优势,构建统一指挥、统筹协调、联动配合、协同应对的运行机制。
二是在任务分工上,成员单位由41家增加到45家,更加完善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军队参与救灾救助方面的内容,同时也调整优化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响应措施等内容。
三是在工作准备上,将“灾害预警响应”调整为“灾害救助准备”,可以说,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比预警响应要更靠前,这将有效推动救助的关口前移。
四是在响应启动条件上,从原来的触发式变成了研判式,实现早响应、早救助,为救灾工作争取了更多宝贵的时间,这也是新预案的一个突出的变化。
主持人:常言道,风雨无常,灾害无情,但各级政府部门始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您刚刚提到了,《预案》的响应启动条件由触发式变成了研判式,这两者有什么区别,请您解读一下。
张军武:好的。首先我介绍一下,我们《预案》的响应启动是由灾情决定的。大家在收听新闻的时候有时会听到某地发生自然灾害,造成多少人受灾,紧急转移多少人,房屋倒损多少间,直接经济损失多少元等信息,这些信息就是灾情。灾情信息是由我们各级灾害信息员收集上报的。目前我市已经建成了一支1.1万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遍布于城市的街镇、村居,承担灾情报送、预警传递、受灾群众灾后救助等工作。
在原《预案》中,只有灾情某一指标触发了响应启动条件后,我们才能启动应急响应。而新《预案》响应启动条件增加了会商研判机制,也就是虽然灾情没达到触发条件,但是经过部门会商、科学研判后,认为灾害影响有继续发展的趋势,我们就可以立即启动预案,实现早响应、早救助。以转移安置群众数量的指标为例,之前只有转移群众数量达到1万人,我们才能启动响应。这样操作比较死板,缺少灵活性。修订后,同样的情况,我们暂时转移了8000名群众,但是经过会商研判,灾害影响可能导致转移人员持续增加,我们就可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这样,受灾区域可以更加及时获得各方面的支持,资源配置更加有力,受灾群众能够更好地获得政府救助和生活保障。
主持人:如果有自然灾害发生,那么全力以赴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就是重中之重。那么《预案》对灾后救助有哪些具体规定和要求?
张军武:没错,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群众的救助工作至关重要。从具体工作上说,灾后救助有三种,分别为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救助。此次修订工作更加细化了具体内容,可操作性更强。
一是《预案》明确地方政府是灾后救助的实施主体,需要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各项灾后救助工作。
二是补充完善灾后救助内容。《预案》对过渡期救助人口范围进行了扩展和更新,界定为住房损坏了暂时没地方住的、灾害风险持续影响的、灾害损失重,导致生活困难的三类人员,可以让更多的受灾群众满足条件,获得灾后救助。
三是强化跟踪问效。《预案》明确绩效评价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视情通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灾后救助工作取得实效,就是要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要成为受灾群众的“主心骨”。
主持人:在自然灾害发生之时,开展灾害救助工作会协调多方的人员、资金、物资等社会资源,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在日常工作当中就要“修内功”。张局长,请您介绍一下目前我们日常做了哪些具体的准备工作?
张军武:好的。我们本着“有预则立”的原则开展日常的各项工作,也就是您说的“修内功”,随时准备应对各类突发自然灾害。因此在灾害来临时,我们的灾害救助工作才能更加得心应手。
比如物资方面,我们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委的综合协调作用,当前已经建立起全市的“灾害应急储备”体系。常言道:“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这也是我们能够做好灾害救助工作的“底气”。
一方面,我们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粮食储备部门持续推动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目前全市建设了“一主五辅”6个市级储备库,在滨海、蓟州、静海等远郊区均有市级储备的物资,调拨物资更加便利。近年来,我们逐年增加市级救灾物资的规模,丰富物资的种类,满足受灾群众灾后多元化需求。当前主要救灾物资包括帐篷、保暖衣物、棉被、装具等多个品种,储备量可满足12万人灾后基本生活所需,紧急情况下3小时内就能出库,就是用最短的时间让老百姓有地方住,有衣服穿,有被子盖。同时,我们也在加快推进区级、街镇级物资储备能力的提升。
另一方面,发改、商务、工信、卫健等部门结合实际,通过政府专储、社会代储、产能储备的方式,对肉蛋菜奶、粮油、矿泉水、方便食品、药品等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物资进行了有效的储备,形成多部门协作,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的灾后基本生活。
我们在扎实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准备的同时,也常态化开展灾害治理工程,不断加强洪涝、泥石流、海潮、森林火灾等监测预警,完善智慧化感知和监管体系,推动防灾减灾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同时呢,我们持续强化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做到应急处置统筹有力、协调有序、精准高效。此外,我们始终坚持社会共治,广泛开展全民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多措并举筑牢防灾减灾的第一道防线。
主持人:可能网友们比较关心的一点是,自然灾害发生后,我会不会被紧急转移、转移后会被如何安置、政府会如何开展救助工作。请您围绕这个问题介绍一下。
张军武:好的。当发生洪水、强降雨、地质灾害等险情、灾情的时候,应急、气象、水务、规划资源等部门会进行会商研判,划定风险区域,科学确定转移范围,不搞“一刀切”。确定范围后,由属地政府组织实施群众转移。转移过程中我们会特别关注老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人群。这项工作特别需要群众的理解和配合。
在这里我特别说一下,对于人员转移工作,我们制定了全覆盖的群众转移工作方案,明确了“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如何管理”五个关键环节。这些方案细化到每户居民,确保灾害来临时救助工作忙而不乱、井然有序,转移群众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您也问到了转移后的安置问题,这些转移的群众安置分为两类,一类是开辟的学校、体育场馆、避难场所等场地作为安置点集中安置受灾群众;另一类是受灾群众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分散安置。接受集中安置的群众,有基层干部组成的团队提供服务,我们也会用最快的速度为安置点配齐必需的救灾物资,解决群众的吃住问题,大家可以放心。同时呢,安置期间也会组织开展小型文娱活动和心理疏导,让群众在安置点也能感受到温暖和关怀。对于分散安置的群众,我们按照实际转移的天数确定救助金额,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灾害应急救助金。
主持人:灾害趋于稳定后,如果受灾群众仍有困难,还有哪些救助措施?
张军武:灾害趋于稳定后,我刚刚提到的住房损坏了暂时没地住的、灾害风险持续影响的、灾害损失重,导致生活困难的三类人员,我们会采用过渡期救助的形式,按照实际救助天数为受灾群众发放现金,救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同时安排好周转用房,确保群众及时有效获得救助。
此外,我们也和民政部门建立了工作机制,在我们实施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生活仍然存在困难的,民政部门会运用“救急难”等社会救助的方式进行救助衔接。
落实上述救助政策的同时,我们在每年9月底组织开展受灾群众冬春救助需求摸排工作,由困难受灾群众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冬春救助金,保障困难群众在冬令春荒期间的基本生活。
对于房屋倒损的受灾群众,我们在房屋恢复重建也有相应的救助政策。政策“就高不就低”,保障群众受益最大化。具体来说,就是因灾倒损一般户使用应急管理部门的救灾资金实施救助,低保、五保等困难户纳入住建部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施救助,我市的危房改造标准是高于应急管理部门救助标准的,我们通过关注特殊群体,实现“精准救助”。
2023年,我们在全面应对“23.7”海河流域性特大洪水的时候,发放了5000余万元救助资金,为91000余名受灾群众实施了灾害救助,帮助他们快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主持人:谢谢张局长的解读。在节目开始前,我们在天津政务网、北方网等平台开通了互动渠道,请市民朋友们谈谈对《应急预案》出台的想法和期待,下面我们来看看网友们都提出了哪些建议和意见。
网民韩女士:如果遇到自然灾害,政府如何保障老百姓的正常生产生活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正常运行?
张军武:我回答一下这位网友的提问,这次修订的《预案》完善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响应措施的同时,也进一步完善了指挥体系,市防灾减灾救灾委综合统筹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同时,我市应对不同突发事件都有专项预案,明确了各部门、各层级、各阶段、各司其职的具体工作措施,可操作性强。举例来说,假如我市启动了某专项预案的应急响应,我们各级各部门就会立刻按照预案有序开展抢险救援、灾情统计、款物下拨、群众安置、设施抢修等多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保障好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常运行。
我们应急管理部门也将持续加强全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及时编制修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推动预案演练常态化、实战化,确保关键时刻能用、管用、顶用,切实提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网民齐先生:一旦出现自然灾害,老百姓如何能第一时间了解到相关灾情信息?
张军武:自然灾害发生后,社会各界对于灾情极为关注,大家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津云等官方新媒体平台,还有我们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以及公众号等渠道获取灾情信息。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办公室还会通过天津市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向市民手机发送短信,做好灾害风险提示。还有农村的大喇叭、手机的地震预警功能等都是市民第一时间获取灾害信息很好的渠道。
网民邱先生:自然灾害发生后,如果群众受灾害风险影响或者急需获得帮助,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来联系政府部门呢?
张军武:灾害来临之际,一定要确保我们自身远离风险源,前往安全地区避险。刚才我也提到了,我们全市共有灾害信息员1.1万名,已经实现了村居一级全覆盖,如果群众遇到突发险情或者有获得帮助的需求,请第一时间与所在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取得联系寻求帮助,同时也可以通过拨打相关公共服务热线反映诉求,会有专业人员联系群众,指导他们前往最近的安置点,应急管理部门会运用相应的救助政策开展救助工作。此外,按照应急管理部的统一部署,我们还在全市几个远郊区部署了200部应急叫应终端,能在断电、断网、断路的情况下,向应急指挥平台发送求助信息,我们应急的值班值守人员会快速响应,协助群众脱困。
主持人:感谢张局长,本期访谈到此结束了。如果您对自然灾害救助方面的工作还有哪些好的建议和意见,欢迎您到天津政务网“政民互动”栏目或者北方网《政民零距离》平台留言,市区各级应急部门将及时为您做出回应。
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军武
来源:天津政务网
编辑/制作:邵婷
审校:唐远东
审核:刘春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