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赞成唯业绩论的企业文化,更不赞同律师这样的行业以业绩多少论英雄,因为这不仅仅是价值观的区别,从管理上来讲,单纯的业绩指标管理,其实是一种比较LOW的管理理念和方式了。
大家都知道,其实优秀的律师也分两种,一种是偏商务型的,一种是偏专业型的,如果两者兼具的,那是相当杰出的了。往往偏专业型的律师相对不擅长于搞钱,这不仅是他们的性格特点造成的,还因为有些事情他们不愿意甚至是不屑于去做,这里面其实是有取舍的。
但是如果一项制度把本来擅长于做法学理论与实践的人,硬生生地往生意人去强化,这种管理本来就是不科学的。企业文化要适合企业的发展需求,而企业的需求从长远来看肯定是经济,但很多管理者在着眼于经济指标的时候,很容易忽略核心竞争力的隐蔽性和重要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主要元素就是人,是人心,是人心凝聚力。
我带团队喜欢“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之前从事建筑专业时带徒弟也是如此,从来不会吝啬于传授技艺。除了传授专业知识和技能,我也一直坚持认为:虽然赚钱很重要,但是如果完全盯着钱去做事,那就很容易走偏。赚钱这件事,其实是我们为他人提供产品、服务以后的价值体现,而且只有在我们创造的价值大于报酬的时候,才是可持续的,才是顺畅的。所以当自己的能力提升了,可以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有价值的服务了,钱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赚钱这事很重要,是我们赖以生存和提高生活品质的保证,但是不要去强求,该来的会来,不该来的来了也还会失去。有些人精明了一辈子,最终也不比憨厚大度的人好得了多少。
相对于自己的成功,我更愿意帮助别人去成功,而我去做更多的成就别人的事,这背后真正的原因可能是——我适合做这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