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高效结合,合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南京市迅速响应,积极建立市、区(相关经开区)两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按照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目标,打通普惠金融惠企利民“最后一公里”。
重点支持企业
除《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小微企业外,还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其中,个体工商户按照《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规定,指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从事工商业经营,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
企业融资标准
1.合规持续经营
企业成立时间12个月以上,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稳定盈利能力或良好盈利预期,企业及主要股东或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固定经营场所
企业有真实、合法、有效、安全的固定场所作为其经营场所。电子商务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
3.真实融资需求
企业融资需求应基于企业的实际运营和发展需要,贷款用途应具有真实、合理的交易背景,不得虚构或伪造交易材料。
4.信用状况良好
企业具备稳定的偿还债务能力,无挪用贷款资金、偷税漏税、逃废债务等不良行为和生态环境违法等记录,企业及其主要股东或管理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
5.贷款用途合法合规
贷款资金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企业经营执照明确的经营范围,具有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不超出经营范围活动、不用于非法活动或用于金融投资。
具体工作流程
01.
各区级工作机制组织委办局、街镇、工商联和银行机构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深入园区、社区、乡村,全面摸排小微企业情况。
02.
筛选形成“申报清单”针对走访后有贷款需求的经营主体,按照5项标准初筛形成“申报清单”。银行机构也可依托本行客户资源开展走访摸排,符合标准的也可纳入“申报清单”。
03.
审核形成“推荐清单”,各区级工作专班对“申报清单”进行审核,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和相关信息真实性进行核验,经相关程序形成“推荐清单”,并合理分配至银行机构。
04.
银行开展融资对接银行机构成立各级工作专班,及时、精准对接“推荐清单”客户,提高审贷效率,强化资源保障,在收齐企业申请材料30日内作出是否授信决定。
05.
靠前服务解决困难对暂时达不到融资标准的企业,银行机构及时向各区级专班反馈具体问题和建议,各区级工作专班协调推动解决。银行机构持续跟踪企业情况,条件成熟后及时提供融资支持。
相关问题解答
有融资需求“怎么办”
除了等待相关政府部门和银行机构上门走访,企业还有两种途径可以自主提交融资需求申请。
1.线上:在“江苏小微融资一网通”平台,扫描所辖区融资需求登记“二维码”,按步骤填写提交。
企业融资“注意点”
此次融资对接活动不通过任何贷款中介开展,银行不收取除利息以外的任何费用。请有贷需求的企业主体通过官方渠道申请,也要确保信贷资金用于企业真实生产经营。
申请联系方式
所辖各区融资需求登记“二维码”
所辖各区咨询电话
来源: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邢原嘉
责编:黄荣
审核:张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