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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检察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杨正根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绍华、黄继平对刑事检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来,全区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建立完善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刑事检察专业化建设,有力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宁,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深刻领会和把握“三个善于”“两个回归”,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法理情相统一,依法提升审查逮捕质效、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质效、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刑事申诉办案质效,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要坚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持续优化刑事检察管理,健全领导指导机制、明确管理重点、加强规范化建设,着力锻造过硬刑事检察铁军。要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南宁、桂林、梧州、钦州、河池等市检察院现场交流经验做法。与会有关人员围绕落实会议部署等进行分组讨论。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自治区检察院协管刑事检察厅级干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全体检察人员,各市分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等有关领导及刑事检察部门全体检察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审核 | 邓铁军
文字 | 普通犯罪检察部 曾 芳
图片 | 房子跃
编辑 | 莫莉莎
校对 | 黄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