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新能源项目建设前期(专项手续办理、整租地)存在问题及对策

文摘   2024-11-20 15:52   吉林  

目前新能源建设在全国方兴未艾,特别是在内蒙古、新疆、山西、甘肃地区的新能源建设规模和单机容量不断刷新国内纪录。“沙戈荒”地区大力推广建设的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的新能源基地,将中东部地区的用电需求和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有效结合,对于我国探索电源、电网、负荷、储能高度融合一体化发展路径具有先行示范和推动作用。特别是内蒙古地区的新能源项目建设,遭受严寒、酷寒等恶劣天气的考验,对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更为严苛。

为总结这些地区大型新能源项目建设经验,选取了位于内蒙古地区六个装机容量都在1000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采用文案调查、实地调研等方法,对项目前期至试运阶段的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获取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生产准备单位等提供的资料22份。经归纳整理分析,项目前期阶段问题最多,对项目影响最大。针对项目前期阶段,从专项手续办理征租地两个方面,深入剖析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应对之策。



专项手续办理存在的问题


因工期制约,各项手续办理先后顺序混乱。

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滞后影响银行贷款,如未考虑环评手续办理周期长问题,未将项目本体环评及升压站电磁辐射环评报告同步开展,影响项目贷款进度。

土地收储手续办理进度严重制约项目工程施工进度。

项目颠覆性因素排查不详细,导致项目宏观选址和微观选址衔接不当、富裕度不足。

部分项目工程勘测与设计不是一个单位,岩土工程等成果引用不通畅,造成部分工程发生重复勘测设计现象。

项目选址范围颠覆性因素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项目未及时发现涉及文物、矿产、基本农田、“林草湿融合数据”中有关天然林及基本草原的问题,导致项目选址范围不停变化,无法及时开展设计工作。

项目选址未充分核查、未全盘考虑区域规划,造成项目与已有规划项目区域重叠,导致项目选址出现变更,设计无法及时定稿。

项目前期文件确定的内容未及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落实,如水土保持和环评批复文件的水土保持监测、环保监测、水保监理以及环保监理未及时在施工过程中落实。



整租地存在的问题


可研阶段对涉及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基本草原、矿产、乔木林地、天然林地、文物等调研不全、了解不够,对农牧民的意愿了解不全面。

占用林地及草原的行政许可是建设用地批复的前置手续,办理组件不齐全,存在重叠或缺件现象,未根据最终设计要求办理。

对办理大型压矿手续周期长认识不足,中石油、中石化等避让协议签订时间周期较长,需要中石油等方面现场勘测完成后并向上级层层报批,风电、光伏等项目设施需要避让中石油等远期规划,直接影响项目平面布置图的设计方案。

征租地过程与地方政府的对接不顺畅,县、乡镇、村多头管理,各层级利益诉求不一致,工作在不同层级摇摆,重点不明确。

在没有走访牧户情况下规划了用地范围,且部分规划用地没有备用范围,遇到收储困难时无法调整,造成施工停滞。

征租地工作中忽视了临时水源井、临时电源、测风塔及自建搅拌站等征租地内容。



专项手续办理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梳理开工条件,将前期工作表单化。

收集梳理表单编制工作涉及的核准/备案、项目立项、专项审批、资金融贷有关事项文件,将这些文件扫描或文档化。

依据项目总体工作进度计划,对考核表内涉及前期手续的工作内容进行工作表转化,增加工作完成时间、涉审批委办局、注意事项、责任人、委办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形成工作表。

针对涉及前期工作的批件或报告设置重要节点,根据重要性可设置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证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银行融贷、专项权证办理等重点节点完成作为工作截止时间进行控制,为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的实施和目标的实现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环评、林草、建设用地审批是重中之重,是落实建设信贷资金的首要条件,必须放在前期项目申报阶段工作的首位。

二是强化项目总体工作计划管理,积极推进专项审批工作。

重视可研审查工作,对可研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重点审查,充分核查项目选址、全盘考虑区域规划,避免造成与部分已有规划项目区域重叠,导致项目选址出现变更,造成设计无法及时定稿。

项目公司积极落实接入、送出、土地条件,合理确定项目规模及风光比例。提前对接主管部门,列出专项手续清单,明确责任人。专项审批手续办理须同步开展各项工作,应约定完成期限,尽快取得批件。

项目公司应根据项目总体工作计划安排,将前期工作表单内前期手续办理的先后顺序、轻重缓急与项目实际需求结合考虑,确定工作截止时间,避免前期手续滞后影响后期银行贷款、土地收储手续的办理,以免制约项目总体工作进度。

项目公司应完善项目设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微观选址工作,规范最终用地方案审批流程,落实完成颠覆性因素排查工作,落实涉及文物、矿产、基本农田、“林草湿融合数据”中有关天然林及基本草原的问题,确定项目选址范围及用地坐标,同时考虑项目宏观选址和微观选址工作衔接,增加备用机位选址,提高机位富裕度,保证专项审批工作的顺利开展。

对于风光一体的项目,项目公司可考虑将风电、光伏、升压站环评手续分开办理,可实现光伏区域提前具备开工条件。

项目公司应充分考虑环评手续办理周期长的问题,将项目本体环评及升压站辐射环评报告同步开展,积极组织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的编制,获得项目接入评审意见,以免影响项目贷款进度。

项目公司应充分了解不同区域不同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提前了解相关要求和流程,及时进行无功补偿专题报告评审,在评审内容中增加电能质量评估测试报告内容。

重视项目合规工作,项目公司应根据总体工作计划的安排,及时办理各种权证及许可,特别是不动产证、电力业务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重要权证,保证项目合规。

加大项目实施过程的监控监督力度,对于项目前期文件约定,如水土保持和环评报告批复文件中要求的水土保持监测、环保监测的内容,水保监理以及环保监理应及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落实实施。



征租地改进措施


一是项目公司调研土地手续办理的制约因素时,在可研、设计阶段对涉及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基本草原、矿产、乔木林地、天然林地、文物、军事、矿产等情况开展充分、全面的调研,针对可用地范围内的农牧民要开展实地走访,落实了解农牧民对于征地工作的意愿。

二是征租地工作要宣传引导到位,提前布局。如遇土地承包及流转问题尽早发现,遇到抵触要逐个动员。

三是征租地工作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征租地过程要与地方政府积极对接。项目公司在征租地工作完成后应以社为单位推进,快速放线、打点、签约,避免节外生枝。

四是微观选址阶段,项目公司组织配合,由设计院牵头,联合当地政府派专人陪同进行微观选址工作,对项目征地难易程度进行详细了解,避免后期征地陷入困难。

五是开展征租地的策划工作,对临时水源井、临时电源、测风塔及自建搅拌站用地等临时征租地工作要区别分析,对于临时电源工程结束后转正式设施的用地、测风塔用地应考虑办理永久征地手续。

六是对于项目现场需要建设搅拌站用地的问题,建议在项目临建用地规划中要纳入统一规划,避免二次征地,特别是搅拌站用地在征地过程中要载明用地性质,避免施工单位二次办理环评手续,影响工期。

七是大型压矿手续办理周期长,要重视办理的计划性,做到提前策划,充分落实。在项目选址范围确定后,第一时间开展压矿资源核查工作,项目选址范围涉及矿产资源或油田,及时与矿场资源拥有者沟通,开展现场勘查工作。若压覆资源量达到2亿吨以上,需报国家部委审批。对于需要与中石油、中石化等单位签订避让协议的风电、光伏项目,抓紧签订避让协议,项目设施还要考虑避让中石油等远期规划,避免影响项目平面布置图的方案设计。

八是对于项目微观选址变更后,第一时间核查矿产压覆情况,并申报当地自然资源局核实后出具相应文件。

九是使用林地及草原行政许可是建设用地批复的前置手续,应依据最终设计方案办理审批和规范化使用,办理组件要齐全,不能出现重叠或缺件。办理项目林草(永临结合)用地手续时,应根据不同用途办理永久或临时手续。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作者:吕金鹏(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张慧涛、康可、刘炜(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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