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党组织的公告

政务   2024-09-27 13:39   山东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2024年9月下旬至12月下旬,对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所属事业单位、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党组织开展一体巡察。

一、巡察内容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将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突出对党的政治建设、职能职责定位、正风肃纪反腐、“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强化政治担当、推动责任落实。

二、巡察组受理反映范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办学校和幼儿园主要负责同志及重点岗位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12月15日。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三、反映渠道

(一)联系电话:

15966829747(仅受理反映区教体局的相关举报事项);

15966837247(仅受理反映区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及公办学校和幼儿园的相关举报事项)。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二)举报信箱:

设有巡察组信箱2处,一处位于区教体局机关(明霞路37号,办公楼内一楼与二楼之间楼梯拐角处),仅接收反映区教体局的相关举报事项;一处位于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保障中心(洮南路与和兴路交叉口,原招生服务站门口北侧围墙),仅接收反映区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及公办学校和幼儿园的相关举报事项。

(三)网上邮箱:

sbqwxcz03@qd.shandong.cn(仅接收反映区教体局的相关举报事项);

sbqwxcz04@qd.shandong.cn(仅接收反映区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及公办学校和幼儿园的相关举报事项)。

(四)“码上巡”举报系统: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按照提示内容输入即可。

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特此公告。



区委第三、第四巡察组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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