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西吉县公安局马莲派出所深化运用“交所合一”警务机制,针对农村道路进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月21日23时许,马莲派出所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宁DL****轿车停在道路中间,该车驾驶员马某在旁边一熟食店购买熟食。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当晚9时许,马某驾车至马莲乡街道与朋友饮酒。由于离家较近,天色已晚,马某认为不会有交警查车,23时许在返家途中购买熟食时被民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立即联系交通管理大队将台堡中队对马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20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经民警进一步查证,马某并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目前,案件已移交交通管理大队,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的危害有哪些?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态不稳。在酒精的刺激下会使人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从而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容易引发事故。
5.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酒驾醉驾严重影响驾驶安全和公共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坚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坚决不乘坐酒驾醉驾车辆,严防因图一时之便而发生意外,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
来源:马莲派出所
编辑:冶小通
监制:王 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