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主城区!市中区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政务   2024-11-03 10:23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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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政策来啦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

主城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政策的公告


内市区府发〔2024〕109号


市中区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总体充足,完全能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但主城区部分学校片区内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增长较快。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利,现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片区内招生类别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优先满足片区内符合第一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依次统筹安排其他类型(即第二、三、四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一类:不动产证书(仅限住宅)持有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或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拥有100%产权,同时不动产证书(仅限住宅)上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地址一致。


第二类:不动产证书(仅限住宅)持有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或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拥有50%(不含)以上产权,同时不动产证书(仅限住宅)上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地址一致。


第三类:不动产证书(仅限住宅)持有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或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拥有50%(含)以下产权,同时不动产证书(仅限住宅)上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上地址一致。


第四类: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仅有户口,其法定监护人未持有片区内房产


不动产证书(仅限住宅)上的共同共有人是非直系亲属的,按共同共有人的总人数平均分摊计算产权份额。


二、片区内招生办法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按以下办法录取。


(一)学校首先录取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一类数量未超过划片学校最大学位承载量,则全部录取。若第一类数量超过划片学校最大学位承载量,则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按照“先迁入、先入学”原则进行录取。


(二)第一类录取完后,若仍有剩余学位,再录取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二类数量未超过划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则全部录取;若第二类数量超过划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则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按照“先迁入、先入学”原则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三)若第二类录取完后,仍有剩余学位,则按上述办法依次录取第三类、第四类适龄儿童少年。


(四)户籍在划片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若未被上述办法招生录取,可参加随机派位(电脑摇号),或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特此公告。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来源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编辑卢   超

责编邓晓川

编审张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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