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完成偵查第7屆立法會選舉一宗賄選案,涉案提名委員會受託人涉嫌向200多名本澳居民提供免費旅遊、餐飲及禮品,以收集足夠的選民簽名,向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遞交該組別的提名確認申請表。
廉署經檢察院轉介後立案偵查,發現該組別受託人與一名導遊負責統籌半天遊活動,並安排餐飲及派發印有請投該組別一票標語的洗衣液及雨傘等禮品,均由該受託人出資,成功誘使200多名選民在該組別的提名表上填寫個人身份資料及簽名。廉署調查期間,多人承認透過手機軟件或口耳相傳,知悉只需在表格上簽名,可獲免費旅遊及餐飲款待,出發觀光前還被安排到公共行政大樓合影。
涉案組別受託人、導遊及200多名選民涉嫌觸犯《立法會選舉法》中的賄選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廉署提醒市民,賄選罪最高可被判監8年,不得緩刑,也不得以罰金等其他刑罰代替,居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