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第二中学
张馨月同学
甘肃省优秀少先队员
第十六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
张馨月,女,汉族,现年14岁,崇信县第二中学九年级(12)班班长。
她从小就是一个自律、自信、真诚、进取、阳光、优秀的孩子,多次被市、县、校评为“优秀学生”,2022年4月被授予“甘肃省优秀少先队员”称号,2024年10月获国家级奖学金“第十六届宋庆龄奖学金”。
她热爱学习,对自己要求严格,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她各科知识功底扎实,学习成绩在全年级稳居前列。她不仅自己积极进步,还主动帮助班上同学共同进步,无论哪位同学在学习上遇到难题,她都会耐心地和同学一起讨论、分析,帮助讲解,直到同学们弄明白为止。平时她非常注重自身综合素养,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学校,她都以身作则,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团结同学,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交口称赞。
她不骄不躁、谦虚有度,自信、乐观,开朗、集体荣誉感强,爱好广泛,曾在学校期刊上发表《我的中国梦》《我的家乡》等作文7篇,以自己的方式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她积极参与校内外举办的各类活动,先后获得全校第二十二届和第二十三届田径运动会跳高银牌、全县教科系统第三届科技节科技创新作品优秀科学幻想绘画奖、全县中小学美育教育成果展暨第二届中小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绘画类)一等奖、第十一届亚洲国际艺术大赛平凉赛区古筝二等奖等。
她是老师眼中的得力助手、同学心中的学习榜样,从小学至今连续9年担任班级班长,在日常工作中,始终以身作则,不仅积极营造班内勤奋向上的学习氛围,还精心策划执行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极大地增强了班级的凝聚力。所在班级在老师的带领下,拥有良好班风,是全校公认的好班级。同时,她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多次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活动,拍摄《弯腰行动,点亮美丽校园》《学子说文明》《暑期安全教育片之防溺水》等宣传片,从自我做起,现身说法,示范带动身边人。她还经常参加各类公益演出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逐渐成长中的张馨月,就像一只嗷嗷待哺的雏鹰向搏击长空的雄鹰蜕变,她的羽翼正逐渐丰满,有朝一日,她将会像雄鹰般在蔚蓝色的天空中自由翱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