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5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名校优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⑤本公告发布时已在淮安就业的人员。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通过考察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进行差额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和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下同)。
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7.考生聘用入职后工作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按照我市就业补贴、生活补贴有关政策退回、停止拨付相关补贴。
识别下方二维码
查看附件
↓↓↓
编辑 | 陈星陶
校对 | 迟雅婷
责编 | 顾 硕
东北大学学生指导服务中心
024-83687393
招聘信息|求职指导|就业服务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