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涨价"后,之前订单要加价3万才交车?宝马回应

汽车   2024-07-22 11:00   广东  
最近,宝马中国宣布退出价格战、宝马全系涨价、多地宝马4S店拒不交车等话题冲上热搜,引发热议。
严格来说,宝马并不是涨价,而是优惠力度没之前那么大了。
例如指导价35.39万元的宝马i3 eDrive35L,裸车价格一度低至17万多,车价近乎腰斩,落地价不到20万元,但现在车价都要23万元左右了。
据蓝鲸新闻报道,近日,全国多地消费者反映遭遇宝马4S店“霸王条款”,之前定的车被拒绝交付,需临时加价才能提车。
重庆的一位消费者,在5月29日和重庆宝渝汽车销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购买宝马i3 eDrive35L,车价17.45万元,并且交了定金。
但是到临近提车时,被告知需要加价3万。消费者与4S店协商多次,后续4S店表示加价1万多就能提车,再后来又说没车了,停产了。每次给出的不交车的理由都不一样。
这种临时加价才能交车的情况不是个例,连日来,重庆、郑州、深圳、苏州、东莞等多地的消费者反映,5-6月订车,在7月提车前,被要求加价,主要集中在i3、ix3、3系等车型。
7月21日,宝马总部客户服务中心一工作人员称,售前售后问题总部已授权经销商处理,如果消费者对经销商的处理不认可,总部可协助消费者反馈至店内。工作人员还表示,“我这边是第一次收到这个反馈。官方会给出一个车辆指导价,但具体的售价以经销商为准。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每个地方给的优惠也不一样。”。
宝马总部客服的回应显然有推卸责任的嫌疑。
有律师表示,4S店违反合同约定,不加价不交车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拒绝加价提车。建议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品牌厂商客服或12345、12315投诉。投诉不行可以起诉4S店,要求按照合同履行交车义务,承担合同约定逾期交车的违约责任;或者以4S店单方违约为由起诉解除合同,要求双倍赔偿定金;对于迫于形势已经加价完成提车的消费者,依然可以通过起诉要求退还加价部分费用。
签了合同不认账,这是什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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