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宗芳宇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机公款旅游;廉洁意识淡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权力观扭曲,“靠企吃企”,将公权力当作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招投标、工程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宗芳宇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黄岛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宗芳宇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