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偷衣物?“怪癖”男子已抓获!

政务   2024-11-10 16:32   河南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也许你听说过偷钱、偷贵重物品

但这次的小偷与众不同

偷盗户主衣物

真让人目瞪口呆!

近日,华龙区分局刑侦大队

经缜密侦查,快速出击

成功侦破系列入室盗窃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某

2024年10月18日

华龙区分局刑侦大队

接群众报警称

其家中院里晾晒的三件衣服被盗

价值1800元左右

接到报警后

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

经摸排走访、研判分析

将郭某某列为重大嫌疑

并展开抓捕工作

10月22日

民警在华龙区一出租房内

将郭某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供述

10月10日、17日、18日

先后在三户人家中

偷盗多件衣物鞋子及现金2800元

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

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

濮阳公安将持续

对各类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重拳出击、利剑出鞘

全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公安满意度

同时

也正告违法犯罪分子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编辑:胡真
初审:李明伟
复审:王敬涛
终审:李振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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