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使用 防范未“燃”——关于电动车使用安全致家长一封信

教育   2024-10-12 20:53   辽宁  

 

规 范 使 用

  防 范 未 “燃”

     ——关于电动车使用安全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学校提醒各位家长安全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文明出行!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增长,非法改装、入室充电、电池短路等乱象引发的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给社会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因此,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是我们每位居民都应自觉履行的义务。

      一、出行安全

     1.佩戴安全头盔骑电动车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电动车限载一人,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正确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严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摩托车。

     2.保持合理的驾驶速度要注意控制自己驾驶的速度,行驶的时候注意路况,特别是要注意大货车,因为大货车的高度问题,容易让后方的车失去视觉上的判断,造成盲区。

    3.杜绝危险驾驶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酒后、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骑车时不使用手机。   

    4.倡导文明礼让经过红绿灯时,安全第一,宁停三分,莫争一秒。过马路时,请下车推行,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5.以身作则电动车驾驶员应劝告身边人,骑乘电动车时,大人、学生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二、防范火灾住宅区内电动自行车管理六不准:

    1.不准飞线充电。

    2.不准占用楼道门厅停放。

    3.不准在地下停车场与汽车同时停放充电。

    4.不准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上楼。

    5.不准人车同屋。

    6.不准不合规设置充电场所。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交通安全教育应从小做起,懂得遵守交通安全知识,文明出行。请家长们以身作则,戴好安全盔,系好安全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一起守护孩子的平安健康,携手筑牢安全防线,为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为文明交通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河北一校

2024年10月12日



撰稿|赵锐

制作|赵锐

校审|贺朝侠


河北一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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